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服務,擴大繳稅回復結果查詢範圍,請善加利用。

張貼日期:May 12, 2014 2:29:53 AM

(臺中訊)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接獲102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通知的民眾,如為繳稅案件,僅須按稅額試算通知書所載之「應自行繳納稅額」,於法定申報期限(103年6月3日)前繳納,即完成申報手續。民眾對於是否已完成申報如有疑慮,亦可於繳納稅款[採現金、信用卡、ATM、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繳稅]後,透過線上查詢,以確認是否完成申報手續。

該局指出,去年接獲民眾詢問,持稅額試算通知所附繳款書及現金至各代收稅款處或便利商店繳納稅款後,要如何確認已繳稅完畢完成申報手續?該局說明,財政部為加強便民服務,今年特別擴大確認繳稅結果的查詢管道,採現金繳稅亦可適用,民眾只要按稅額試算通知書所載的「應自行繳納稅額」繳納後,透過稅額試算服務線上查詢系統(網址http//tax.nat.gov.tw),輸入身分證統一編號及出生年資料,即可查得完成申報時間、繳款類別[採現金、信用卡、ATM、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繳稅]及繳稅時間等資料列印收執。

該局進一步表示,財政部因應智慧型行動裝置正夯,今年也提供iOS及Android版本的稅額試算APP供民眾免費使用,稅額試算APP亦提供委託取款或信用卡2種繳稅方式,因此透過稅額試算APP採信用卡取得授權碼者,亦可透過線上查詢的方式,來確認已繳稅完畢完成申報手續,惟採委託取款方式者,因申報期間國稅局尚未至金融機構辦理取款,故不適用線上查詢繳稅結果。

該局特別提醒納稅人,繳稅資料彙整上傳作業時間至少需要2個工作天,請納稅義務人於繳稅次日起48小時後再查詢確認。納稅義務人如有任何疑問,請向各地區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查詢或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上中區國稅局網站www.ntbca.gov.tw 點選網頁電話,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提供單位:徵收科戴昭杰,電話:04-23051111轉8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