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起紙本電子發票名稱與格式統一,交易明細不主動列印,QRcode隨時查

張貼日期:Nov 15, 2013 1:38:53 AM

(彰化訊)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彰化分局表示:為提高辨識度與方便民眾整理,財政部自103年1月1日起將統一紙本電子發票格式,一律為5.7公分寬、9公分長,交易明細將不再主動列印,直接儲存於發票下方的兩個QRcode,民眾可直接利用APP 查詢。如對交易明細有需求的民眾,可要求營業人於開立發票時一併列印供保存查詢,但對統編等有報帳需求之民眾,仍由營業人主動列印給予交易明細。如有任何稅務上的疑問,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上財政部中區國稅局網站www.ntbca.gov.tw點選網頁電話,該分局將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