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01.16-財政部對於立法院第8屆第4會期審議稅法相關法案之說明

張貼日期:Jan 29, 2014 3:2:13 AM

立法院第8屆第4會期於1月14日休會,財政部提出之稅法修正案中,「所得稅法第94條之1、第102條之1及第126條修正案」(所得稅各式憑單免填發作業)及「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有女性陪侍規定部分),已完成三讀,該部特別感謝全體立法委員之協助與支持;至於「所得稅法第15條修正草案」(修正我國綜合所得稅夫妻所得計算稅額方式)、「所得稅法第17條之4修正草案」(增訂綜合所得稅非現金財產捐贈列舉扣除之計算及核認標準)、「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增訂配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規定等)及「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導正特種飲食業營業人取巧規避稅負行為,俾使統一發票制度更趨合理公平)等4案,財政部將繼續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希望於下會期完成立法。

財政部表示,修正我國綜合所得稅夫妻所得計算稅額方式之所得稅法第15條修正草案,因本(4)會期未完成三讀,爰無法提前自102年1月1日起實施,該部將按原行政院送請立法院審議之版本所擬實施日期(自103年1月1日起實施)持續推動修法。今(103)年5月辦理102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納稅義務人仍應依現行所得稅法第15條有關夫妻所得計算稅額方式辦理結算申報。至有關增訂綜合所得稅非現金財產捐贈列舉扣除計算及核認標準之所得稅法第17條之4修正草案,在立法完成前,該部將責由各地區國稅局加強查核,如經查獲個人藉捐贈實物以規避綜合所得稅且涉及稅捐稽徵法第41條規定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者,將移送地方法院檢察署追究其刑事責任,以遏止實物捐贈避稅之歪風。

另配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s)之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雖未於本會期通過,惟財政部已研擬相關配套措施,將儘速修正發布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相關規定,以利採IFRSs之企業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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